
成名在望(Almost Famous)當 Lester Bangs 跟15歲的男主角 William Miller 談起搖滾已死去,他是生錯了年代,最後說了這麼一句"And then it just becomes an industry of... cool."。
最近皮夾掉了,於是買了一個不怎樣合我用的 Porter 皮夾,要價1800。我問了別人,為什麼這裝不了什麼東西的皮夾要那麼貴?回答也許是質感、好用、耐用,對... 我知道你們還有話沒說,人們總把自己那令人做噁的愛慕虛榮隱藏的很好,你們或許只是認為:it make you look cool...。
表姐最近買了 IPod Nano,要價9000,我不是懷疑為什麼會有人把他半個月的薪水拿去買一台 mp3 player(噢... 他還可以看圖片)。當然閒暇之餘手中拿著台 IPod,手指在上面轉阿轉,是很酷沒錯。我只是懷疑"cool"能值多少錢?
曾經在聯合報禮拜一附的紐約時報裡頭看到有關 IPod 的文章,大意是這樣,IPod 貴的不像話,問題也多,但是仍然熱賣,因為賣的是別家沒有的"cool"。
我第一次接觸搖滾是邦喬飛(我知道一定有人跟我一樣XD),因為唱片行逛來逛去還是他們最酷。後來也覺得綠洲挺酷的。後來我國中室友帶來一片 Marilyn Manson 的 Smells Like Children,靠!再也沒有人比他酷。聽 Marilyn Manson 很酷嗎?有 IPod Nano 很酷嗎?所謂的"cool",到底值多少錢?
我很不屑這類說詞,"沒有聽過這張專輯就等於沒有聽過搖滾",說這話的人好像一定要聽過這張專輯人家才會像你一樣酷,好像以前我聽大家都說 Nevermind 是張超屌的專輯,我就一定要去買回來供奉著,即使我壓根兒沒聽過幾次。
只聽那些讓你覺得你很酷,或是聽了讓你覺得樂團本身很酷的音樂,只是跟你去買一件不保暖的名牌外套一樣,你會在天冷時穿上它,因為你要去跟你喜歡的人約會,又即使它有點不合身,誰在乎?那會讓你看起來很酷。
但是有些音樂不一樣,有些音樂像你高中的制服外套,它很醜,但是他通常會很合身,也很保暖。這裡沒有cool,只有冬天裡的暖。繼續閱讀...